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2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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