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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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太原市东渠路西二巷6号1幢C座9层的三间房屋腾空并返还原告山西省山投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山西省山投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7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山西省山投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被告***负担22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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