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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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4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公告费820(原告***已预交),由第三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