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鲁山县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鲁山县香江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即日起对被执行人鲁山县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鲁山县向阳路中段路东(鲁城商场D区自东向西第21-30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号鲁阳房字第××号)的房产予以续查封。查封期间不得变卖、抵押、转让,查封期限三年。对上述财产如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请于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我院书面提交续行查封申请,逾期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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