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建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建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13,000元及利息601.03元(计算至2021年7月12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15.4%另计); 二、被告***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履行范围内向被告河南建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32元,原告***承担4.31元,被告河南建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70.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30 |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