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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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蓝蜘蛛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河南蓝蜘蛛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泌阳县人民医院到期债权予以冻结2000000元。在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挪用,支付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将担保人赵强(男,身份证号)提供担保的所有权为赵强的位于泌阳县花园路中段路南房屋房权证号为泌字第××号房屋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该处房屋不得变卖、抵押、转移,维持现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查封不动产、冻结除银行存款外其他财产权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限内案件未审理、执行终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冻结、查封期限,逾期未申请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