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偿还原告***款130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1月2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期限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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