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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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人格权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05执恢193号

赵某某:

你申请执行杨某某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997.17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7997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赵某某。至此,赵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05民终420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05执恢193号

杨某某:

赵某某申请执行你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997.1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7997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赵某某。至此,赵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05民终420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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