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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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登记在被申请人河北顺然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冀A×××××、冀A×××××车辆,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赵秀艾、赵建红、曹宇硕、曹宇选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如果在查封期间内案件没有审结,申请人需在查封期限届满前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本院申请继续查封,逾期不申请的,查封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查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
裁判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