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498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4元,减半收取计212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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