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卓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392542.28元(银行账户:33×××62)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