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503执保194号

立案庭、北海金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柯卫林:

关于北海金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柯卫林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2021)桂0503民初286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26日实际冻结柯卫林在财付通存款417元,冻结期限一年,冻结限额4882.5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桂0503民初2869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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