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蒲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向原告***清偿借款3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3.85%自2021年4月1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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