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快执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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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2925号 邓某某、黄某某、邓阳、崔某某: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邓某某、黄某某与被执行人邓阳、崔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案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根据该执行和解协议,邓某某、黄某某放弃邓阳应向其支付的160000元借款;崔某某应向邓某某、黄某某支付的160000元借款,从邓阳应向崔某某支付的房屋折价款等中抵销相应部分。本案执行费4746元,由崔某某、邓阳各承担一半,已交至本院。现执行和解协议涉本案部分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民终247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