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设备租赁费36200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636元,减半收取6818元(实收6818元),由***负担4309元,***负担25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