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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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同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321执37号 申请执行人:娘吉先 被执行人:索南才让、李毛吉、尼玛、羊尖措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娘吉先与被执行人索南才让、李毛吉、尼玛、羊尖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4000元及执行费1160元,共计8516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娘吉先。至此,申请执行人娘吉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66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