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同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321执37号

申请执行人:娘吉先

被执行人:索南才让、李毛吉、尼玛、羊尖措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娘吉先与被执行人索南才让、李毛吉、尼玛、羊尖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4000元及执行费1160元,共计8516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娘吉先。至此,申请执行人娘吉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66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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