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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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同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321执244号 索南当周 完么东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索南当周与被执行人完么东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6月2日于被执行人完么东智自动履行了执行款8000元及执行费50元,共计人民币8050元。申请执行人索南当周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6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索南当周。至此,申请执行人索南当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青2321民初45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2020年12月30日给付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