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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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同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321执259号 索南才让 旦正他: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索南才让与被执行人旦正他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68.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7月1日被执行人旦正他自动履行执行款2968.5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共计人民币3043.5元。申请执行人索南才让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7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索南才让。至此,申请执行人索南才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6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