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浙0702执605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黄建富 |
裁判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