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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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名邸4栋2208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712108847),期限为三年。 二、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新合村中星苑3栋703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00427516),期限为三年。 三、在查封期间内不得过户、变卖、转让、毁损,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四、限被执行人三日内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