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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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7101执恢58号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邱凯: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邱凯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5700.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15047.34元,执行费7186元本院已经收取。至此,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7101执472号、(2021)川7101执恢5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