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法院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裁判结果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7101执恢58号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邱凯: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邱凯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5700.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15047.34元,执行费7186元本院已经收取。至此,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7101执472号、(2021)川7101执恢5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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