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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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02执1488号 张婷婷、孙德爽: 公诉机关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张婷婷、孙德爽诈骗罪罪一案,松原市宁江区法院作出的(2019)吉0702刑初17号刑事判决,于2021年5月14日移送本院执行罚金刑一案,本院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交付罚金180,000元。至此松原市宁江区法院作出的(2019)吉0702刑初17号刑事判决关于罚金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