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粤0402执8923号 黄祖强、王建祥: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祖强与被执行人王建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402民初71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