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2020)豫1681民再90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

豫1681民初3539号民事调解书;

二、***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自2017年6月27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8-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