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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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永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203执恢432号 黄燕伟、李海莉、汤新强: 本院执行的黄燕伟申请李海莉、汤新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本案共执行金额163175.06元,申请人认可李海莉、汤新强对(2017)桂0203民初374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同意对(2018)桂0203执923号执行案执行完毕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