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签订的编号为18686803893《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二、被告哈尔滨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38622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72.69元,由***负担126元,由哈尔滨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546.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21 |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