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丽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晋08民特16号

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山西丽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条山街益农园小区7号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郭晓,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申民、武妍蓉,山西大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丈夫。

申请人山西丽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进行了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撤销程序。

审判长  张山平

审判员  毛松伟

审判员  淮 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牛晓彤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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