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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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XXX弄XXX号XXX室由被告***、被告***、被告***按份共有,各占有三分之一产权份额。 案件受理费45,200元,由被告***、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