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海州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102执保2020号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隆飞粮库、张微、刘正杨、赵岩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辽0102民初1191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申请人申请,本案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证明

审判员赵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赵晶

裁判日期 2021-06-26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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