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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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南三一村经济合作社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20元,由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南三一村经济合作社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