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金湖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人民法院(2018)桂1223民初20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广西金湖阳光投资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8806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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