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民生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山东希尔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斯威森生物医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曲阜怡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于判决数生效后10内返还原告江苏斯威森生物医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票据利益1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江苏斯威森生物医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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