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或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67139元款项或查封、扣押其同等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20-03-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