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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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圣玉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华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润泽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沙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华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标的306.458万元,案件受理费31236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5618元,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华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塔城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