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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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3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3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撤销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3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四、变更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3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支付财务费用140万元,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对财务费用140万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五、变更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3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支付违约金14000元; 六、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七、驳回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1035.5元,由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负担8166.27元,***负担2869.2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负担;一审本诉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2071元,由儋州海蓝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6333元,***负担573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