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智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佛山市智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8000元; 二、驳回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00元,被告佛山市智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