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3民初503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西安东恒翼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股金人民币60000元; 三、驳回上诉人***一审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已预付,由上诉人***承担300元,西安东恒翼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共同承担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上诉人***已预付,由上诉人***承担300元,被上诉人西安东恒翼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上诉人直付上诉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