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办事处三兆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补偿款58958.33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0元,由原告***承担1800元,被告***承担1300元。鉴于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将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3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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