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523执1136号 雷某某、高某某: 申请执行人雷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523民初12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高某某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高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雷某某2021年6月份借款8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某自觉履行2021年6月份借款800元,现申请执行人雷某某已全部受偿。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523执113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