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拓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云南拓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35%计付自2019年10月5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付款期间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拓辉建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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