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清偿借款本金9000元;

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利息893.52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6月10日,以后按实欠该笔本金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85%另行计算至清偿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3元(***已预交),由***负担88元,***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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