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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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郸城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豫1625执1616号 宋小铃: 宋小铃与胡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1625民初6182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王博全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执行员:王博全 书记员:高海伟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