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单县宏瑞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被申请人单县宏瑞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07073元的冻结或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单县宏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在建工程位于单县湖西广场的14号楼第一层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案外人李敏为其提供担保的单县中央花园70号楼西补空1单元1-2层01号的门市房498.59平方米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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