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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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购买的登记在东平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滨河街与平湖路交汇处西北南城美境11幢1单元401室、不动产单元号为370923001031GB00040F00111041的房产(标的9万元),查封期间三年。 案件申请费9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