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420000元并承担以420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2月3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履行期限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00元,减半收取3800元,由被告江苏巨川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