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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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被申请人***、***为(2020)黔0382执2877号***申请执行仁怀市大山寨旅游专业合作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在作为仁怀市大山寨旅游专业合作社社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出资范围内(***8800万元、***500万元)对仁怀市大山寨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