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可以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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