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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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23300,元并承担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4,元,减半收取计917元,由***负担(此款随同案款直接给付***,本院不再另行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