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保全情况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保全情况结案通知书 (2021)桂0602执保279号 单国臣、张国平: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单国臣与被申请人张国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21年8月2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保全完毕。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