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5500元。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于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